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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任的話
臺灣大學體育室,依學校組織規程,隸屬於共同教育委員會之下,負責推展體育教學與研究、體育活動、場地設備管理及其他體育事項,旨在提昇體育教學、研究與活動之品質,加強經營管理運動設施之安全與效益,並促進學生與教職員工體能發展,及增進運動知能與養成運動之習慣。
本室置主任一人,主持全校體育事項,下設教學研究組、活動組、場地設備組及法醫校區體育組等四組,負責本室各項業務之推展。
目前本校除原有之運動場館,包括室外運動場、體育館(俗稱「舊體」)、網球場、室外游泳池等場地外,並有綜合體育館(俗稱「新體」),該館自民國九十年六月開始啓用以來,除了平時提供學校教學、代表隊訓練、師生活動使用外,亦對外營運,四年多來已成為台北市中、大型體育活動、演唱會及藝文展覽等之主要場地。
為因應整體高等教育發展趨勢,推動國家重點大學方案,使本校積極邁向世界一流大學之林,除了優良師資、豐富的學習資源及優美校園外,使本校教職員工生擁有強健的體魄,更是本室責無旁貸的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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